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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三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发布会

2011-12-22 10:11来源:

    时间: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



主持人:市新闻办主任高丽萍



市“三项整治”办公室主任任小平、市相关单位新闻发言人以及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总台、中新社、山西新闻网、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吕梁市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市“三项整治”办公室主任任小平就我市“三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作了全面的通报,市相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主持人】当前,吕梁市正在开展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街道装饰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为内容的“三项整治”活动,用轰轰烈烈来形容应该说不算夸张。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前几天,我在离石的街上听到两个市民在议论说“离石把清朝的垃圾都清理了。”我们看到行人开始学会了看着红绿灯走路,各个商铺的门头牌匾正在进行更换,违章建筑正在拆除。可以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看到,街道变得干净整洁了,交通变得通畅有序了。但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市委书记市长公开电话、通过互联网、通过民众的街谈巷议,也听到了不少质疑声。“三项整治”活动几乎波及全市每一个群众,有困惑、有疑问、甚至有不满都是很正常的。市委、市政府开展“三项整治”的初衷和目的就是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建设一个美好的家园。人民群众的意愿始终是最重要的。因此,市委决定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宗旨是:直面问题,释疑解惑。今天到场的记者朋友都是“三项整治”活动的见证者,记者的职业让你们倾听到百姓的呼声更多一些,更真实一些。今天,我们邀请大家来,就是希望大家站在百姓的立场上,以一个记者的身份,把你们的全部疑惑、全部不解、甚至全部的不满都提出来。



今天坐在主席台上的都是“三项整治”相关责任单位的新闻发言人。他们会回答你们提出的问题。



下面请大家提问。



【山西日报记者】“三项整治”工作中,门头牌匾的整治有什么法律依据?是如何安排的,整治的标准是什么?群众普遍反映价格过高,价格是怎么定的?



【市城管中心新闻发言人袁永林】按照“三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安排,门头牌匾属此次整治范围。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一切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从我市目前门头牌匾的现状看,大小、规格不一,90%以上门头牌匾的材质为喷绘门头,杂乱无章,严重影响着市容市貌,与“三项整治”的要求相差甚远。所以,为了使我们的城市更漂亮、市容更整洁,也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为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决定对门头牌匾进行整治,要求做到一楼一线、一店一牌、简约整洁、规范有序。



门头牌匾的整体安排是这样的:凡吕梁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大小街路,主次干道均属此次整治范围。属喷绘材质的,全部更换;其它材质的,如为独立楼或集中连片规范整齐的予以保留,如与其它门店相连,因与现设计风格不一,影响整体整治效果,也需要更换。整治标准分三个:一类为灯箱式门头,底框钢管骨架,边框铝塑板干挂,上边封顶,下边包底,中心部分安装灯管、吸塑材质,主要在永宁中路、永宁西路、世纪广场、滨河南、北路实施;二类为包底门头,去除灯箱,其它做法和一类门头标准一样,中心部分改为贴铝塑板,贴亚克力字或其它材质字体,主要在永宁东路、龙凤大街、长治路、久安路等次干道实施;三类为直板门头,上不封顶,下不包底,主要在和平街,团结路等小街小巷实施。



我们现在正在实施的是滨河南北两路,实行的是权属单位、业主或商户负责制,即:门店属单位集体的,由单位组织实施;属个人的,若处于同一楼面,由商户选派代表组织,联合实施;若为独立楼的,可单独实施。施工单位由权属单位和商户代表予以落实,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我中心只负责提供标准、图纸,督促、指导和监管。截至目前,我中心没有指定任何工队。 至于社会上流传每平方米制作费用370元一事,我中心原计划组织施工单位统一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离石腾渊广告公司、盛大开元广告公司、先锋广告公司、鸿毅图文广告公司这四个均属离石的广告公司。我中心根据施工图纸也进行了详细测算,初步确定为每平方米制作费用370元的最低价格。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商户不愿意交纳费用,工队不愿垫资施工,而改为由权属单位或商户负责更换的做法。目前正在施工的门头牌匾都是业主自己寻找的施工单位,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市场价格。



【山西广播电视总台记者】违章建筑拆除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违章建筑是如何认定的?有没有规划?是不是随意而为?你们能够做到是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吗?个别领导干部和普通市民的违章建筑会一视同仁吗?



【市建设局新闻发言人解德辉】在这次“三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违章

 
建筑,坚持一把尺子,一条标准,依法办理,依法拆除。



对个别领导干部和普通市民的违章建筑,坚持一视同仁,一样对待,依法办理,依法拆除。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经过调查摸底,现在市规划区范围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大部分期限已满。



这次违章建筑拆除是依法拆除、按规划拆除的。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对违章建筑拆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和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来认定违章建筑的。



对照上述规定,对办理了建筑规划手续的市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的1、2层建筑物,列入拆除范围的,我们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对办理了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的建筑,这次拆除,我们将依照《山西省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



【中新社记者】政府有没有权利统一公交车身颜色?统一制作广告?以前公交车的广告是如何经营的?今后公交车身广告怎么经营?



【市交通局新闻发言人王宝玉】城市公交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同时也是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窗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户外《户外广告登记证》”。而我市现有公交车车身广告五花八门、参差不齐,并未到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不符合广告管理、城市市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依法取缔公交车车身非法广告,统一公交车车身颜色是合法有效的。



就统一制作广告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三条“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是对所属区域按法律赋予的职责进行监督管理,不是统一制作广告。



市委、市政府“三项治理”工作开展以前,我市公交车身广告比较混乱,经到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了解核实,吕梁市区现有公交车身广告均未进行依法登记。



今后,我市公交车身广告将根据《规划法》、《广告法》及相关规定,政府将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运作。



【山西新闻网记者】“三项整治”的工作中,“烟尘整治”的范围是什么?现在推进情况如何?



【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刘文彬】从区位上讲,东至高速离石东出口,西至虎山脚下,北至盛地收费站,南至交口街道办340省道。共有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市区范围内的工业污染企业,共23户;第二类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燃煤取暖锅炉和茶炉,共48台;第三类是营业性燃煤炉灶,共266户;第四类是集中住宅区、商业区的燃煤锅炉整治,共25户。这是第一次排查摸底情况。另外,对第二次扩大范围排查出的吕梁火车站以北盛地收费站以南的37个污染点源,也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截至4月14日,工业企业整治、行政企事业单位采暖锅炉整治、营业性燃煤炉灶整治、集中商业区、集中住宅区、集中供暖区可覆盖范围内的锅炉整治都完成了整治计划。补充调查的37户污染点源,已全部下达了法律文书,按时间节点开始实施整治。



【吕梁电视台记者】离石的马路上过去经常是刨了填填了刨,群众管这叫拉链工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后有没有杜绝的办法?



【市建设局新闻发言人解德辉】大家知道,吕梁2004年撤区设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差,市政道路配套设施更差,市内路网不完善,道路建设标准低,地下管网年久失修、缺失,在原有的建成区城市道路中几乎没有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管网入地铺设。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品位的不断提升,市民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急切需要对供热、供水、供气等管网进行入地铺设,由于区域条件的不同,资金筹措困难等多种原因,导致城市道路不断出现开挖“拉链”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对已经建成的道路进行分区域分路段逐步配套完善,对新建道路本着综合考虑一次性配套解决。比如,在近期新建的北城路网中,我们科学规划,综合考虑,将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管网入地铺设,配套建设,一次性解决了“拉链马路”问题。与此同时,我们正在着手草拟《吕梁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将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设施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设施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等。此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次干道将设立预埋过道管线和建设地下综合管沟制度。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未来的吕梁城市“拉链马路”问题将会解决的更好。



【山西青年报记者】有群众反映,自己的房屋本来属于违章建筑,城管部门要求更换门头牌匾,现在门头牌匾制作好了,城建部门却通知要进行拆除。这种情况属实吗?如果属实,责任和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市城管中心新闻发言人袁永林】你所说的问题的确存在。我们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核实和统计,总体上占比极少。我们对其中可用的材料进行了利用,对造成损失的由有关单位或责任主体进行一定的赔偿。



【山西发展导报记者】现在有一些商户、摊点和消费者反映,限制使用塑料袋,在日常生活中感到不方便,在这方面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政府在“限塑”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



【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于五喜】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7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俗称“限塑令”。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同时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我市“三项整治”活动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们散发各种“限塑”宣传资料6万多份,检查经营户8569户,取缔非法塑料袋批发户5户,没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92万多个,立案查处19件,罚款4.2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4万元。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搞好市场服务,帮助商户畅通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货源渠道,以方便消费者和经营者。我们提倡广大消费者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人民群众不但需要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同时还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公安部门有什么相应的措施搞好离石的治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尹拴海】在“三项整治”过程中,吕梁市区沿街居民房屋防护栏、防护窗拆除后,给公安机关和居民的安全防范带来了新的压力。公安机关将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警务运作理念,合理配置警力,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管理防范。



一是要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公安机关将整合现有警力资源,优化警力配置,改革巡逻防控模式,进一步充实治安巡防力量,努力提高街面见警率,最大限度地打击现行犯罪。同时,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入室盗窃等专项行动,及时开展治安大清查,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



二是要完善治安防范网络。继续完善“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治安卡口、联网报警点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的挤压犯罪空间,维护城区稳定。加强对重点目标、要害部位的治安防控,加大对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督察检查力度,落实内部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效减少内部单位发案率。要继续建立完善社区防范网、街面巡逻防控网、重点场所监控网、高清卡口堵控网、民爆物品管控网、内部单位技防网、阵地控制网、交通电子监控网、校园周边秩序防护网、群防群治网“十大治安防范网络”,不断提高社会面稳控能力。



三是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全市公安机关已开通的公安官方博客、微博、警务QQ群,及时发布治安警情预报,警方提示,通过警民互动交流,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同时,通过社区(农村)警务室,居委会、内部保卫单位张贴治安公告、社区宣传栏、印发治安防范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山西晚报记者】一些县在搞公路两边的绿化,有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要求?



【市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李怀忠】感谢记者朋友关注生态建设。通道绿化是身边增绿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绿化效果的重要支撑。我市“十二五”期间通道绿化的要求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坚持“大通道、宽林带、高密度、广覆盖、高标准、大景观”的绿化原则,对覆盖全市的“四纵六横”通道进行大绿化,形成绿色生态走廊。全市规划建设通道绿化4000公里,其中县乡公路绿化2377公里。重点建设范围是覆盖全市的“四纵六横”大通道1623公里。



通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村庄、厂矿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实现高标准绿化。村庄要突出环村林带、进村道路和主干街道建设;厂矿企业在抓好厂区绿化的基础上,要建设环厂林带,环村、环厂林带宽度要达到30米以上,树种以杨、柳、国槐等高大速生抗污染乔木为主。平川区和有一定宽度的川地要搞好通道两侧农田林网建设。



今年,市政府已下达了全市绿化任务,通道绿化的里程是518公里,通道沿线建设精品工程45处,涉及造林面积45万亩,我相信,我们吕梁有路就有林,有林皆为景,放眼皆绿色,满眼都是春的绿色大通道景象一定会呈现在大家面前。



【三晋都市报记者】市民普遍对交通整治拍手叫好,但同时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对此,交警部门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对策?



【市交警支队新闻发言人白凤文】目前全市机动车的拥有量为318340辆,离石区机动车的拥有量为56937辆,城区机动车日通行量为35000余辆,全国的机动车增长率为15%左右,我市的增长率为18%左右,高于全国水平。但是我市的道路增长速度跟不上需求,远远赶不上车辆的增长速度,道路交通压力巨大。“三项整治”以来,我们请专家论证,在全市共施划了10039个停车位,特别是离石规划了1800个停车位,目前已经施划了1257个停车位,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车辆停放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1、加大城市巡逻管控力度,确保车辆行车有序;加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尽可能的施划停车位、增设停车场,确保车辆停放规范。2、加大与城建、工商、国土、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合作,进一步利用离石市区路面有效空间施划停车位和建设停车场,满足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3、提倡绿色交通,减少大气污染,建议广大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交通工具的资源浪费,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山西法制报记者】我们听到群众反映,“三项整治”让城市变得漂亮了,但生活却不方便了,洗车、买菜等等都不知道该去哪里?市里对此有没有一个规划?



【市建设局新闻发言人解德辉】市区“三项整治”活动中,临街主次干道洗车点、修车点、早夜市摊点、农贸蔬菜摊点等被大量取缔,给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也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我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四大功能分区布局要求,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在北城区、南城区、旧城区和东城区进行了科学规划布局,布置了64个便民利民服务点,即25个临时集中洗车点,16个固定或临时的农贸菜市场,14个早夜市摊点,9个车辆销售与修理点。



【山西市场导报记者】人们普遍担心,“三项整治”会不会是一阵风?政府有没有制定一种长效机制来确保“三项整治”的成果,并使其能长期施行?



【市“三项整治”办公室主任任小平】开展活动之初,我们已经把建立长效机制列入议事日程。“三项整治”的六个阶段,最后的一个阶段就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我们结合吕梁实际,把“三项整治”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结合起来。前一段,市政府组织各县的卫生部门、爱卫会部门100多名干部,对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进行了培训。我们也要求部门,建立一些部门性的机制。如垃圾管理制度,我们要求日结日清,做到垃圾不落地。同时,要求每个县都要建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要求中心村都必须建垃圾处理场。交通秩序管理也要进入常态化管理。总之,要对整治的三项内容形成长效监管,形成我市城市管理的规范化模式,确保活动成果不断巩固和不断提升。



【山西商报记者】我们想知道,政府对这次更换门头牌匾有没有给予一定的补贴的计划?



【市城管中心新闻发言人袁永林】在牌匾更换过程中,城区主要路段的标准较高,要求较严,更换费用相对较高,部分商户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为此,我中心对市区所有门头牌匾的更换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按不同标准进行了分类统计。市委、市政府将参照太原、长治等中等城市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吕梁日报记者】“三项整治”把街面整治的漂亮了,但是好多电线还是像蜘蛛网一样,对此有没有整治的计划?



【市 “三项整治”办公室主任任小平】吕梁,1971年建区,2004年建市,城市发展的时间较短,所以城市功能配置相对滞后,电线乱搭乱拉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个问题涉及的部门比较多,邮政、电力、网通等部门线网多,覆盖的范围也比较广,整治的难度比较大。计划在下一步的城区改造中逐步解决。同时,在今后新建各类街区时,将会把线网改造与街区建设同步实施,对地下线网管道进行同步配置,各类管线将进行一次性入地铺设,以彻底解决重复开挖的问题。



【吕梁广播电台记者】大交线中间的隔离带有没有整治的计划?



【市“三项整治”办公室主任任小平】由于大交线属国道,主管单位是省交通部门,目前,市委、市政府已责成市公路局,请示省交通部门,进行立项审批,待项目批准后,迅速组织施工队伍,按城市道路改造的要求,全面进行改造。



【主持人】谢谢媒体朋友,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并支持吕梁的“三项整治”活动。我们将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将“三项整治”活动情况随时通报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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