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多部门协同联动打响环保攻坚战
本报讯 (记者罗丽通讯员王红宇)“2016年,岚县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286天;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5台46蒸吨燃煤锅炉完成了提标改造……”一连串铿锵有力的数字,展示着岚县环境保护喜人的成绩。为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并向稳步好转迈进,近日来,岚县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进一步厘清责任、强化监管,打响了新一轮的环境保护攻坚战。
自“铁腕治污行动”开展以来,岚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同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了职责体系及问责制度,全面落实环保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制度。“我县每年都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把他们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没有完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或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评优评先中更是实行‘一票否决’。”岚县环保局局长苏永明说。
目前,岚县已经完成了全县区域内焦化、水泥、煤炭、污水处理厂等4个重点排污行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制定了污染源排放情况清单,并正在对这4个重点排污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该县还全面启动了11户洗煤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工作。各企业对照各自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县环保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符合环保要求后才可复产。整改期间,岚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入基层、直入现场的“三不两直”检查方式进行巡查,对不按要求停产整改的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规从严从重处理,确保整改效果。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督察期间(2017年4月28日-5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51-3805000,专门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6103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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