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发放城乡低保金1905.65万元
(记者 王一格 通讯员 冯新舒)近日,记者从中阳县民政局获悉,2017年全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据了解,全县共办理城乡低保4804户7690人,发放资金1905.6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686户、1107人,发放资金576.94万元;农村低保4118户、6583人,发放资金1328.71万元;农村低保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3980人,涉及资金526.2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去年以来,中阳县民政局立足于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申请受理、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资金发放和公开公示等环节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强化信息核查手段,加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民政、人社、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数据核对核查机制,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户籍、工资、房产、车辆、工商等信息进行查询,重点解决错保、漏保和骗保问题。全面落实低保审批前公示和审批结果长期公示制度,将乡镇评审结果和县民政局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家住宁乡镇城北社区的王海林一家,原本生活还算平静,可由于去年年初妻子突患重病,花去几万元医疗费,让原本过得去的生活顿时捉襟见肘。不过,他的担忧很快得到了缓解,根据低保相关规定,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列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范围。“多亏了党和政府雪中送炭啊,让我们家享受了低保待遇,从4月份开始,我们三口人每月可领1170元,家里的开销基本够了,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王海林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中阳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越来越有保障。”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局通过全面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通过清理整顿,低保申报程序更加规范了,低保评定更加公平合理,群众满意度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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